发布时间:2016-11-6 11:43:56 点击次数:9
为广泛深入开展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宣传活动,营造全民爱路护路意识, 北京市路政处采取多种形式,对公路法律、法规进行宣传。
一是利用北京日报、北京电台等新闻媒体播报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内容及相关信息。二是印制宣传单,组织路政人员向过往货运车辆驾驶员发放。三是深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、大型厂矿、企业等场所,开展现场咨询活动。四是各超限运输检测站利用宣传栏张贴、发布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相关内容及条文释义。五是组织流动宣传车辆,在全市国、省干线公路、重要县道及旅游公路进行流动宣传,在重要交通路口,集镇、人口密集地悬挂宣传标语横幅。六是认真开展学习培训。组织路政执法人员定期学习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,把学习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纳入到日常工作中。
本次宣传活动:全市路政系统共出动宣传人员120余名、出动宣传车10余辆、发放《公路保护条例》宣传单1万余份、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、张贴各类宣传海报50余份,为全市2000余名过往群众提供了现场咨询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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